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,引导我区高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落实立德树人任务,我厅组织起草了《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》。
一、起草背景
我厅从2002年起设立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,现每年立项约800项。为规范项目管理,现出台广西教改项目管理办法。
2018年9月17日,教育部出台《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8〕2号),2019年我厅印发《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》(桂教规范〔2019〕1号),2020年印发《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》(桂教规范〔2020〕6号),对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提出了新要求。我厅出台《广西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》对于推动高校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作用。
二、起草主要依据
(一)《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8〕2号)
(二)《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(教高〔2007〕14号);
(三)《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》(桂教规范〔2019〕1号);
(四)《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》(桂教规范〔2020〕6号);
(五)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(国务院公报 2018年第17号)、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0 号);
(六)《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》(1999年教育部第3号令)。
三、关键词
(一)第三条:改革与实践。与一般的规划课题、研究课题不同,教改项目立项原则突出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应用,鼓励高校针对本科教育教学存在的重点、难点、关键问题进行改革创新,注重实践应用。
(二)第四条:权责管理。按照层级管理的原则,明确教育厅高教处、高校、项目负责人、评审专家的权责。高教处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;高校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工作;主持人为项目直接责任人;专家组负责项目的审核和验收,提出立项和结项建议名单。
(三)第五条、第十二条、第十七条、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、第二十三条、第三十二条:学术不端、研究过程原始数据、材料真实性审核。强调了学术规范,对学术不端行为、研究过程原始数据的保管、材料真实性审核作出了规定。
(四)第六条:申报名额。十四五期间每年立项约800项,根据各高校本科生规模、专任教师数和历年项目结项率确定各高校申报名额,在些基础上再进行专家评审。
(五)第八条:项目类别。规定了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A类、一般项目B类的不同要求,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立委托项目、招标项目、重大专项。
(六)第十一条:师德师风。对主持人师德师风建设提出要求,一年来违反教师职业道德,或受到党纪处分或仍在处分期内的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项目。
(七)第十九条:主持人调离原单位。项目立项的立足点是解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。所以,主持人调离原单位,按照项目不随人走的原则进行规定,可以根据项目实施的程度变更负责人,或原主持人继续组织实施,但要通过原单位申报结项。
(八)第二十一条、第二十二条:终止和撤项。规定了项目终止和撤项处理的情况,终止项目负责人2年内不得申报项目,撤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报项目。
(九)第二十四条:复查申请。规定了主持人或高校对处理结果有意见的情况下,提出复查申请的办法。
(十)第二十五条:资助经费。规定了不同类别项目的资助经费额度,由高校统筹安排。
(十一)第二十九条:结项。每年组织2次结项活动,结项结果分为通过、不通过两种。
(十二)第三十条:延期。规定了延期项目必须在立项4年内结项,同一项目提交结项申请不能超过2次。
(十三)第三十一条:改革实践成果、理论研究成果。项目结项时应取得与项目内容高度相关的改革实践成果、理论研究成果。教学改革实践期不少于1学期。理论研究成果不同类别项目有不同要求,重点项目至少有2篇论文已在高质量期刊发表,或公开出版1部不少于10万字的教改类著作,高质量期刊范围在每年申报通知中界定。
(十四)第三十三条:成果归属。按《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》。项目成果在出版、发表或报送资政信息时,须标明立项信息。
四、主要内容
《办法》包括总则、项目内容和申报、评审和立项、实施与过程管理、经费管理与使用、结项与验收、附则共7章三十五条的内容:
(一)总则。阐明《办法》的文件依据、适用范围、立项原则、各层级管理权责等事项,特别提出了学术不端的处理依据。
(二)项目内容和申报。明确项目的内容和范围、项目类别、申报条件、申报程序等事项。
(三)评审和立项。明确专家遴选条件和途径、评审原则等事项。
(四)实施与过程管理。明确项目实施过程管理的要求,包括期中检查,原始材料记录和保管,项目变更、终止、撤项,复查申请等事项。
(五)经费管理与使用。规定项目资助金额与来源、开支范围等事项。
(六)结项与验收。规定结项的时间、期限、成果要求、知识产权等事项。
(七)附则。明确了办法执行起始和解释归属。